[创新系列] 个人和小公司做点什么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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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两天看的一篇文章讲到音乐产业里销售数据.
仁者见仁, 作为程序员我看到的这里面讲的是一个关于创新的通用道理. IBM是曾经的王者, 但是后来被Microsoft超越, 两者现在其实活得还是很滋润, 但是今天的老大是Google. Microsoft抢了IBM的市场份额, 但更多的是开辟了PC的市场, Google则是先开了自己的领域. Facebook也同理, 人家没想做个东西超越今天的No.1, 新开出的领域目前在美国流量上已经超过Google了, 无论将来的钱途如何, 当前的成就就已经很棒了.
想当”Office Killer”/”Google Killer”/”iPad Killer”的最后都会被人家灭掉. 在一亩三分地里的折腾有限, 小公司和个人没有实力击败人家大块头. 那就有三种选择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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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趟这里的浑水, 眼不见为净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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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不过就加入人家的阵营, 给Apple做周边产品就可以活得很滋润. 投到对手阵营里也是一种选择, 给iPhone和Android写程序都能赚钱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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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辟新的市场, 等老子也长大了再回来和你打过. Google长大了开始回来抢MS的Office市场, Facebook长大了现在开始和Google抢网络广告市场, Twitter长大了开始回头抢桌面IM客户端.
那篇关于Web已死讲的差不多是一回事, 但我不喜欢标题党的那股子味. 其实只不过是说WWW protocol的使用量在减少.
从这里我看到的随着技术的发展, Telnet被废弃, FTP被废弃, 有一天WWW也会被废弃. 同样的道理, 英帝国会过去, 大和帝国会过去, 美帝国也会过去. 汉帝国还没崛起完呢一样也会过去. 过去并不一定是衰落, 是减少. 有可能你还是挣那么多, 甚至更多些, 但别人进步更快, 开辟新市场, 挣得更多. 思路很重要, 做对的事比把事情做好要重要.
以后接着写.